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34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报,并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工作,有关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光盘)于2020年4月22日前报我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07/c7595282/content.html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日

  (联系人:沈锋,电话:0768-2304300)

 

 

附件:

粤工信节能函[2020]348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