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知识产权局文件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局直属各分局,有关单位:
(二)审核推荐。向所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局直属各分局(下面统一简称县区局)提交申报材料的项目,由县区局初审并汇总推荐。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加具推荐意见。
(二)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件(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各县区局完成推荐及汇总(汇总表填附件5)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二)项目评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22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库。
序号 |
单位 |
联系方式 |
1 |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
2284909;czszscqj@163.com |
2 |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枫溪分局市场秩序股 |
2922028;fxsjscg@163.com |
3 |
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凤泉湖高新区分局综合业务股 |
2852796;czkfqzhy@163.com |
4 |
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股 |
2371470;czxqzscq@163.com |
5 |
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股 |
5811272;zscqchaoan@163.com |
6 |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股 |
8886844;zl8892294@163.com |
围绕广东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从每个产业中选取关键、核心领域技术点,支持我市创新主体开展精准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加快创新驱动发展。
潮州市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归属双十产业的企业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推动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
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力争全市贯标企业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面向企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
依法注册成立的培训机构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支持国家级高新区和重点省级高新区,围绕该区重点产业布局,建设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2)建立1个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含高新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
(3)建立1个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点(如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分点、商标品牌指导站、法院巡回审判庭、诉讼服务处、维权援助工作站等等);
(1)引进不少于3家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驻点提供服务;
(2)组织开展针对园区企业的专利转化对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等活动不少于5场;
依法注册成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积极培育或引入专业军民融合服务机构或平台,面向有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专题对接交流活动。探索开展国防专利涉密信息检索服务工作。
(1)建设1个军民两用知识产权创新平台。开展专利技术供需展示与交易、技术双向转移转化创新评价、特色知识产权服务等平台服务,提高军地双方信息交互成效。
(2)建立1个区域性知识产权军民融合信息数据库。采集、梳理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军民共性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数据信息,形成专题数据库。
(3)开展军民主题对接活动。组织开展军民领域技术成果展示及军地对接活动2次以上,推动军地协同创新与成成果转化实施,实现至少1项的军民两用专利技术转化。
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军民融合服务机构联合我市具有军民两用知识产权基础的企业。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开展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对接活动。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市场,培养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专业人才,创新交易模式,引进或培育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
(1)组织开展2次以上知识产权金融对接活动,搭建常态化对接平台。
(3)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知交会等国内大型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活动。
依法注册成立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挖掘区域商标品牌资源,建立商标品牌培育机制,助力企业培育商标品牌,打造区域商标品牌。
(4)组织我市品牌企业参加中华商标节等1场以上知识产权大型展会,扩大我市商标品牌影响力
依法注册成立的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支持地理标志产品注册商标,提高地理标志产品商标开发和运用水平。
潮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每个社会团体只能申报一个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进一步强化地理标志品牌运用推广,宣传展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成效,突出地理标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任务一: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推广应用活动,拍摄短视频采用新媒体等进行宣传“凤凰单丛(枞)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任务二:组织2至3场宣传推介会、研讨会、推广地理标志产品;组织地理标志产品运营者积极参加国家重点展会和知识产权大型展会,以及“中国品牌日”等活动。
任务三:组织地理标志产品经营者参加1场以上的“凤凰单丛茶”会展的相关工作(承担会务、宣传、租金等),展示地理标志产品;
任务四:由5家地理标志运用主体参加1场以上的地理标志产品“凤凰单丛茶”展会;
任务一为潮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具备一定的产品推广应用经验。
任务二为潮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具备一定的推广应用经验。
任务三为潮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茶叶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具备一定的推广应用经验。
任务四为潮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凤凰单丛(枞)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核准使用资格的市场经营主体。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任务一入库1项,此项预计10万元;任务二入库1项,此项预计30万元;任务三入库1项,此项预计30万元;任务四入库5项,每项预计5万元。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九)地理标志产品申请促进项目(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和专用标志使用)
潮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具备一定的行业经验。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及推广普及,让中小学校教育师资队伍及青少年学生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依法注册成立的培训机构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补助完成贯标认证企业的认证费,鼓励企业继续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水平。
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GB/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且未享受政府贯标后补助的企业。
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丰富知识产权市场化运用方式。
补助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并正常还贷所支付的评估、担保和利息等费用。
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质押并获得商业银行贷款,并已在我局备案且贷款项目未从其他途径获得财政资金贷款利息补贴的企业。
支持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工作,营造尊重知识产权氛围,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在潮州市辖区内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促进我市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助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能力。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发布会和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调查等工作。
依法注册成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财务制度完善,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1)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
奖励我市获得2021年度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获得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项目名称: |
|
申报单位: 合作单位: |
|
|
|
项目联系人: |
|
单位及职务: |
|
工作电话: |
|
手机号码: |
|
电子邮箱: |
|
填报日期: |
|
五、申报单位对本申请材料以及所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申请书规格为A4纸,各栏不够填写时,请自行加页。申请书宜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5份(至少有2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其余可为原件的复印件)。提交同时,须附电子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性质、主要业务或技术领域、业绩、资质荣誉简介,所属行业或技术领域、领域中的位置,知识产权及创新工作基础等,1000字以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单位应提供单位有效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的复印件;个人应提供本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学生证等)复印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申报单位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