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知识产权局文件

知〔202116

 

潮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潮州市知识

产权专家库首批入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潮州市知识产权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发挥专家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潮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工作规则》(潮知〔202115),我局拟建设潮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征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员,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审核通过后入库,实行动态管理,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给予大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目前征集专家主要为知识产权专家、专业技术专家及经济管理专家三类。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

2.社会公信力高,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3年以上;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二)专业条件

1.知识产权专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库知识产权专家。

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专利代理人、律师、资产评估师等资格之一,且执业2年以上。

2.专业技术专家

从事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业设计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经济管理专家

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财务、审计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熟悉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永久性取消专业资格的;

4.其他影响其履行专家职责的制约条件。

二、征集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由申请入库专家所在单位组织申报。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市级以上科研机构、有关院校、市直其它企事业单位等作为推荐单位,可向我局推荐各类专家。

三、征集程序

1.申请和推荐

1)申请入库专家按照《潮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填写有关信息,并扫描正面近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承担课题文件等相关附件。专家信息表和附件建立文件夹统一以专家中文姓名为文件夹名,扫描附件统一为JPEG格式,需做到图像文字清晰。完成后将电子文档报本单位汇总审核。

2)县区所属单位将专家信息和汇总表报送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和分局,县区知识产权局和分局审核后整理汇总推荐到市知识产权局;市直单位直接汇总专家信息推荐到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单位收到专家填报的专家信息表及附件材料后,需对有关信息认真审核,整理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打印后加盖公章送市知识产权局,同时报送专家信息表及附件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总文件夹名为推荐单位名、子文件夹名为各专家姓名)。

2.审核和公示

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入库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3.入库

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专家库,在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正式发文公布。

四、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101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潮州市枫春路中段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联系人:吴家德,联系电话:2284909

电子邮箱: czszscqj@163.com

附件:1.潮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潮州市知识产权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

潮州市知识产权局

2021927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