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2018]79号)、《进一步完善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19〕62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函》(粤财预[2020]38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0]46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扶持产业的范围

  在原有财政扶持政策明确的发展重点(工作母机制造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高端海洋工程及海上风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之外,将我市陶瓷、食品、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健康等本地特色产业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及配套产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

  二、申报专题及扶持标准

  (一)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对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事后奖补。对固定投资已投资额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的项目,按照项目已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10%的标准予以分期奖补。

  )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7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台。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9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台。

  (三)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我市总投资额800万元以上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公共性和产业服务能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奖励资金额度不超过项目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由市工信部门研究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报当地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奖励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用于后续设备购置、平台建设等。

  三、申报材料

  (一)各专题申报材料按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准备。

  (二)每个申报项目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附件6)、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

  (三)申报表格须经项目单位所在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若无审查意见或公章,均视为不同意推荐上报。

  四、注意事项

  (一)要重视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关于“全部预算支出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的要求,2021年所有省级财政资金均严格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预算储备项目库”项目不予安排预算。

  (二)做实做细项目库,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请各地按照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符合性的审查,确保入库项目符合政策要求、可实施。

  同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资金,项目入库过程中应开展项目“查重”。

  (三)审核项目单位绩效目标。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请各地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评审过程中,加强对项目单位绩效目标合理性的审核,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整、合理、可衡量。

  (四)加强对申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查。项目评审过程中应核查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如近5年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

  五、审核要求

  (一)根据《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号)精神,项目的申报、评审、分配、公示及验收等工作由市级工信部门单独负责,市级财政部门不予参与。

  (二)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粤经信珠西〔2018〕79、95号和本通知要求,对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等进行校核、审核,在企业申报资料要件的复印件中逐页注明与原件的核实情况,并加盖公章;在申报资料中项目申请表(附件2-1至2-5)、申请承诺书(附件3)、要件审查表(附件4-1至4-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附件6)和项目汇总表(附件13)中加盖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公章,择优推荐。

  (三)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正式行文(正式文请附上要件审查表和项目汇总表,市直企业请直接行文上报)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含申报材料、要件审查表及汇总表电子档及光盘一份)报市工信局(装备和材料工业科)。

  请严格按时间要求和材料要求(包括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并加盖公章)上报,逾期或审核程序不完备均不予受理。申报资料一经报送,原则上不再受理补充资料。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2.专题项目申请表(2-1至2-3);

              3.项目申请承诺书;

              4.要件审查表(4-1至4-2);

              5.申请报告参考提纲;

              6.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封面参考格式;

              8.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2018〕79号);

              9.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19〕623 号);

              10.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因素法下达资金2018 年操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8]16号);

              11.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仅用于首台套专题);

              12.广东省首台(套)目录2019年版(2019版)(仅用于首台套专题);

              13.各方向申报项目汇总表。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6日

  (联系人:装备与材料工业科,罗松平 陈新基;联系电话:2120316;传真:2120330;电子邮箱:czgx2120316@163.com)

 

 

附件: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1: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项目申请表.xls
附件2-2: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项目申请表.xls
附件2-3: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题项目申请表.xls
附件3:项目申请承诺书.doc
附件4-1: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事后奖补(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要件审查表.xls
附件4-2: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要件审查表.xls
附件5:申请报告参考提纲.doc
附件6: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7:封面参考格式.doc
附件8: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doc
附件9:号进一步完善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19〕623).pdf
附件10: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因素法下达资金2018 年操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8]16号).pdf
附件11: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pdf
附件12:通告[2019]39:广东省首台(套)目录2019年版.pdf
附件13:各方向申报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