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担保机构,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5号)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政策引导性较强,效果较好的担保机构,特别是对直接服务小微企业且收费较低的担保机构加大奖补力度,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作用。

  对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2%的进行奖励。对中型以上企业所发生担保不予支持,对房地产、金融、投资机构所发生担保不予支持,对担保机构在我省以外地区的担保不予支持。

  小微企业融资年化担保额以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报送系统”审核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年化担保额(见附件1)。

  二、奖补标准:切块因素及计算方式

  (一)切块因素

  1、年化担保费率分档及奖励系数。参照《通知》奖励系数,分四档:

  分档

  年化担保费率区间(M)

  奖励系数(B)

  1

  M≤1%

  1.2

  2

  1%

  1.15

  3

  1.2%

  1.1

  4

  1.5%

  1

  2、区域系数。

  我市区域属粤东西北区域,奖励系数为1.5。

  (二)计算方式

  我市安排额度计算方式为:

  各有关担保机构安排额度=766万元×(全市加成担保额÷全市加成担保额),其中“全市加成担保额”=全市年化担保额×年化担保费率系数×地区系数。

  三、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清单为项目申报必要材料。

  1、2020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

  2、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2020年度支持小微企业担保工作情况(文字材料);

  5、担保机构自身出具的2020年度支持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明细表;

  6、经协作金融机构盖章确认的2020年度支持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明细表;

  7、担保机构2020年度审计报告;

  8、申报项目承诺函;

  9、项目绩效目标表。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并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形成《2021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请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准的范围及开支标准内,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或专户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现金。

  请融资担保机构要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相关数据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18〕78号)有关要求,做好填报数据信息和审核等相关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深入本地区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宣传、服务和指导,推动融资担保机构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发展。

  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将采用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联系人:许利焜、余晓红电话(传真):2120086,邮箱:cgxzxk@163.com

  

  件:1、2021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书;

                2、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4日  

 

 

附件: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