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便函〔2020〕1049号)的文件要求,现就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在潮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潮州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以及工业强基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已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以及“企业法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http://data.gdgov.cn)为“差”的企业不予支持。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加强工业基础能力建设,对全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和缺失环节相关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强链补链。重点支持工业强基工程“四基”领域、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5G 模块、智能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项目,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2020年完工符合条件的2019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扶持方式

  采取设备奖励、贷款贴息和股权投资等扶持方式,优先采用设备奖励方式,设备奖励安排后的剩余资金额度用于贷款贴息和股权投资。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进行申报。支持内容、支持方式及额度、入库要求等按照便函〔2020〕1049号附件1要求执行。三、工作程序

  (一)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项目库的申报工作,积极发动并指导企业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项目申请单位应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如实完整地填写项目申请表(附件3)。异地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参加项目所在县(区)、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申报。

  (二)申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贷款贴息扶持方向项目库的项目,请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0〕491号)(见附件8)要求,尽快向属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对企业提交的完工评价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校核,注明与原件的核实情况后加盖公章,并在完工评价申请表上加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市工信局。对2020年3月底前完工的项目请属地工信部门审核后最迟于6月15日前向市工信局提交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对2020年4月至6月30日前完工的项目请属地工信部门审核后最迟于7月10日前向市工信局提交完工评价申请材料(提交的完工评价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市直企业请直接报送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将分批组织对项目进行完工评价和现场核查。

  (三)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完整性、符合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在项目申报资料要件的复印件中逐页注明与原件的核实情况,并加盖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公章;在申报资料中要件审查表(附件4)、项目申请表(附件3)、项目汇总表(附件6)和申请承诺书(附件5)中加盖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公章,择优推荐。对项目和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四)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请于2020年8月5日前正式行文(附项目汇总表、要件审查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审核意见和承若函报送我局(纸质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光盘);市直企业请直接将正式申报文和申报材料报我局。

  (五)市工信局将按程序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资料评审、现场核查、公示等,择优遴选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的项目入库。评审遴选的项目经单位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正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入库项目应按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有关要求上线填报,对无法按时按要求上报项目的,2021年预算编制时省财政将不予安排;对执行进度和绩效管理较好的,2021年预算编制时省财政将予以优先保障。

  四、其他要求

  (一)对申请入库的项目将进行竞争性评审优选,对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的企业项目优先扶持。事后奖补和贷款贴息项目没有通过完工评价的不得扶持。请各项目单位在申报材料中着重体现项目的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的先进性以及附上佐证材料,项目评审时将以此作为重要的评分依据之一。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对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并提交申报资料,对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资料和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负责,逐页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的核对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等不得申报。(该项由项目推荐单位核实后出具证明材料,作为要件材料)

  (四)近5年来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审计整改不到位、拒绝接受管理检查等情况的,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五)项目推荐单位需加强对项目资料的审核,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校核、核实,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对项目和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六)入库后的项目材料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补充。请严格按时间要求和材料要求上报,逾期或审核程序不完备均不予受理。

  

    附件:1.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

        2.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申请材料编写要求;

        3.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申请表;

        4.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要件审查表;

        5.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申请承诺书;

       6.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汇总表;

       7.《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便函[2020]1049号);

       8.《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0〕491号)。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6日

  (联系电话:0768-2120336,邮箱:cz2120336@163.com

 

 

附件:

附件1: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docx
附件2: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docx
附件3: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申请表.xls
附件4:2020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要件审查表.xls
附件5: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申请承诺书.doc
附件6: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7:便函[2020]104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5).pdf
附件8:粤工信技改函[2020]49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