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 2019年国家首台 (套 )重大技术装各保险补偿的预通知》(粤工信装各函 【2019】 1169号 )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鼓励区域内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各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下称 “ 指导目录 ” )的重大技术装各制造企业投保,并申报国家保险补偿,进一步推进我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各推广应用,提升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水平。

 二、要明确申报项目投保时间和要求。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2016年版)》,且于2018年1月 1日 至2018年 1月26日期间首次投保,或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2017年版)》 ,且于 2018年 1月27日至2018年 12月31日期间首次投保,并于2019年 3月31日前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的装备,由装备制造企业在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提出新保保险补偿申请。已获得保险补偿且连续投保,但补偿未满 3年的装备,由装备制造企业提出续保保险补偿申请。制造企业、保险机构和装备用户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三、请各企业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企业保险补偿申请材料 (纸质版一式十份,另附电子版, 详见附件)提交我局 (企业改革与监督股 ),以便及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 2019年国家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的预通知 

 

                         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9年4月9日

     

 

(联系人:企业改革与监督股,赵金盛 蔡贤召;联系电话:5811189;电子邮箱:zjs4405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