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现将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潮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潮经信【2018】20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以自愿申报原则,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八份,光盘2份)于6月3日前报送到区经科局。逾期或材料不完整均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818972;传真:5815188;邮箱:js5818972@163.com)


   


     附件: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潮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潮经信【2018】202号)


 


  潮州市潮安区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  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