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潮州市科技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科技行政部门,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和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进实施《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潮府〔2019〕10号),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资字〔2019〕100号)以及《潮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潮府规〔2018〕15号)的要求,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9年潮州市科技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科技统计数据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联合相关优势单位进行申报;鼓励我市企业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

(二)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报书承担单位意见栏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项目一经立项,需根据申报书内容填写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范围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市联动类科技专项):

1.企业有科技攻关类项目到期未申请验收或到期1年以上未验收结题的,不得再申请项目资金;机关事业单位有项目到期未申请验收或到期1年以上未验收结题的,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项目资金。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科技计划立项的。

4.申报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四)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二、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通过“潮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sti.gd.cn/cz)”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该系统与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帐号通用,已在省科技厅业务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须再注册,初始密码为cz123456,如无法登陆请与所属县级科技行政部门联系修改密码;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

县级所属申报单位向县级科技行政部门申报,由县级科技行政部门初审后推荐上报;市直申报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因市凤泉湖高新区科技行政部门暂未有管理帐号,其所属申报单位暂按市直申报单位方式进行申报)。

(二)县级所属申报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县级科技行政部门择优推荐;市直申报单位的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推荐。(推荐形式为在项目申报书主管部门意见栏出具意见,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

(三)项目申报时间:申报单位填报时间到2019年8月1日止,县级科技行政部门推荐时间到8月7日止,市科技局审核时间到8月14日止,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到8月2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纸质材料报送及要求。

1、申报项目须经市科技局资格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方可在申报平台下载申报书PDF并打印。

2.纸质申报书原件应连同附件材料胶装成册,具体数量按申报指南规定。

3.县级所属申报单位的纸质材料由县级科技行政部门初审后汇总报送(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市直申报单位的纸质材料直接报送。

4.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地址:潮州大道中段凤新大厦行政服务中心9楼)

三、注意事项

(一)管理职责:各专题由对应科室负责,详见指南。

(二)申报项目数量:项目推荐遵循择优推荐的原则,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原则至多申报1个项目;申报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按照申报指南规定限额推荐。

(三)项目计划进度起止时间从2019年7月开始,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四、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创新科:许晨曦  谢湘燕  联系电话:0768-2393559

科技服务科:郑晓群  郑锦明  联系电话:0768-2393557

科技合作科:张锦煌  陈映珊  联系电话:0768-2393586

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65

 

 

附件:2019年潮州市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