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 现将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潮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第二批)的通知》(潮经信[2018]29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一份)于8月15日前报送至区经科局,逾期或材料不完整均不予受理。 附件: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潮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第二批)的通知》(潮经信[2018]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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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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