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延长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申报期限的通知》(潮经信局[2018]310号),现将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申报期限延长至8月27日,申报要求按照我局7月30日发出的《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经科〔2018〕110号)执行。 附 件:《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延长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申报期限的通知》(潮经信局[2018]310号) (电 话:5818972; 传 真:5815188;邮 箱:js5818972@163.com)
潮州市潮安区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8年8月16日 |